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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市公租房办理退房需要注意哪些事情?

09-01     浏览量:118

银川市公租房办理退房需要注意哪些事情?

注意事项

1.开具《退房凭证》需主申请人本人持《住房保障证》办理。(若主申请人去世,由在死亡证明签字的家属办理)。

2.依据《公租房租赁协议》,在采暖期间不予办理退房手续。

3.购买经适房、限价房的家庭,退回公租房日期以拿钥匙之日起计算,给予最长六个月的腾退期。(如遇采暖期以实际情况为准)。

4.户籍在公租房住址的,需在房屋验收前将户籍迁出,并携带迁出后新登记的户籍簿。

5.房屋租金计算以签署意见并盖好章的《退房凭证》交回市民大厅A厅五楼退房窗口时间为准。超过《退房凭证》注明截止时间后办理退房的按市场租金标准计收(兴庆区、金凤区为12元/平米,西夏区10元/平米)。

6.《退房凭证》是办理退房程序与退回押金的重要凭据,办理人将《退房凭证》手续完善后,及时将《退房凭证》及押金票据交回市民大厅五楼A厅退房窗口,退房手续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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