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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市2023年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注意事项有哪些

07-25     浏览量:36

一、选拔名额

计划选拔100名左右。

二、选拔范围

全区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(含中央驻宁单位)中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、高技能人才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、农村实用人才、社会工作人才,以及法医鉴定和理化检验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。侧重选拔在自治区重点产业、重点领域从事科技研究、产品开发、技术推广、创新操作法应用的人才,以及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。

培养期已满且德才表现优秀、业绩贡献突出的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重点推荐、优先选拔。

三、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:

1、已入选国家级同层次及以上人才培养项目的人员;

2、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、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,获得自治区“塞上名家”系列或相当层次及以上人才表彰奖励的人员;

3、担任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或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人员,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、职业技能工作的人员;

4、已入选自治区领军人才和尚在培养期的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;

5、存在违纪违法、学术不端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已调查处理影响选拔的;

6、其他影响选拔的情形。

二、选拔条件

1、基本条件

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学风正派,坚持科学精神,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,专业基础扎实,自主创新能力强。年龄在45周岁以下(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、技师职业资格(技能等级)。中南部9县(区)(红寺堡区、盐池县、同心县、原州区、西吉县、隆德县、泾源县、彭阳县、海原县)以及中卫市沙坡头区、中宁县纳入中部干旱带西部片区乡镇的推荐人选,其学历、职称、职业资格(技能等级)可分别放宽至大学、中级专业技术职称、高级工。

2、专业条件

①申报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,除具备基本条件外,近5年还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:

②长期从事基础科学或应用基础科学研究,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,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,并对促进学科发展具有积极作用;

③主持或作为骨干人员参与自治区(部)级以上科研任务项目或工程项目,组织或参与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;

④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、重点领域、重点学科,主持或作为骨干人员参与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技术、新装备、新材料等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,取得自主知识产权,成果转化应用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,对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;

⑤具有现代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,熟悉金融、法律、战略规划、资本运作、市场营销、人才资源、财务管理、社会工作、刑事技术等专业知识,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,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;

⑥长期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,教学或办学理念先进、水平较高、成效明显,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较好成果,获自治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、科研成果等奖项,业绩贡献得到同行认可;

⑦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,从事疾病诊治、公共卫生、护理、医技等工作,技术水平较高,治疗疑难危重症、处置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成绩突出,得到同行认可;

⑧在哲学社会科学、文化艺术、新闻出版、广播影视、体育竞技等领域,获得自治区(部)级及以上奖项,业绩贡献得到同行认可;

⑨具备较高职业技能水平,在生产领域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方法,开展技术革新、技术改造、技能攻关,带徒传技成效明显,取得突出业绩或较好经济社会效益;

⑩在其他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,在行业领域内认可度较高,并作出一定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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